【轉知訊息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「參加海外國際展覽」之計畫 _ 截止日112/5/15

2023 年 4 月 26 日

【轉知訊息】

【資料來源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

 

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12年度第2次補助公司或商號「參加海外國際展覽」之計畫申請

 

一、補助對象:「補助辦法」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公司或商號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(一)依「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」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(下稱本局)登記為出進口廠商之公司或商號。

(二)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具有出進口實績(依財政部關務署提供本局海關貿易統計資料作為審查標準),以及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繳紀錄(依財政部關務署每日提供本局最新欠繳資料作為審查標準);但為配合政策,新創事業及拓銷新南向國家農業市場之業者,不在此限。

(三)自本局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(112年5月15日)起算前一年內未受註銷、撤銷或暫停出進口處分。

(四)新創事業及拓銷新南向國家農業市場之業者資格認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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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創事業及拓銷新南向國家農業市場之業者資格認定說明

 

 

秘書處 敬上 。